本基金针对本基金面临重大事项决定,我司决定依据基金法、基金合同,于2018年2月28日,地点房县城关镇东大街315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了持有人大会。
会议内容简单如下:
1、对基金投资的标的企业现状做详细介绍,并讲解基金的退出解决方案。
2、解答基金持有人疑问。
3、针对基金退出方案进行表决,并签字授权。
表决内容如下:
山东永能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于1月23日提出初步收购方案,收购粤能(房县)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,完成股权收购后,以股东借款替换本基金投资款完成基金退出。同时提出要求,希望本基金基金收益从永能尽调之日起停止计算基金收益。
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,如山东永能并购流程完成,是否同意其并购方案。
因故未能参加,也没有代理人参加投资人大会的,请打印以下内容并寄送至上海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,对会议内容进行表决。邮寄地址:上海市普陀区谈家渡路28号8楼E座,电话:021-56722588
表决函
上海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:
本人XXX是苗海投资管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,对于2月28日召开的投资人大会,本人对于表决内容:
山东永能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于1月23日提出初步收购方案,收购粤能(房县)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的股权,完成股权收购后,以股东借款替换本基金投资款完成基金退出。同时提出要求,希望本基金基金收益从永能尽调之日起停止计算基金收益。
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,如山东永能并购流程完成,是否同意其并购方案。
本人对会议内容表决如下:
签名: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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