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(议案一):
关于粤能公司融资后还款的议案
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:
近日管理人正积极帮助粤能(房县)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粤能公司”)再融资以便归还“苗海投资-国网电费收益权贷款稳赢一号资产管理计划”(以下称“本基金”)的委托贷款,且粤能公司已和意向投资方签署了融资意向协议,意向投资方正进行尽调和评审,故召开本次会议,就以下事项进行决议:
同意粤能公司融资成功后归还委托贷款本金,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保障本金的情况下放弃基金收益、逾期收益以及追究其他违约责任。
请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审议。
基金管理人:上海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6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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