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“苗海投资-国网电费收益权贷款稳赢一号资产管理计划”投资人:
应部分投资人要求,管理人已要求上海裕立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起诉融资方粤能(房县)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,现将相关情况进行披露。
1、 起诉标的:借款本金3000万元,欠息11597815.65元(包括利息、罚息,利息
2597815.65元,罚息900万元),共计41597815.65元(欠息暂算至2020年7月5日,之后欠息按合同约定算至本息还清之日)。
2、 立案时的被告为粤能(房县)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、粤能国际有限公司、刘军、
李舟,后因粤能国际有限公司及李舟是香港籍,为便于诉讼撤回对粤能国际有限公司及李舟的起诉,粤能(房县)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及刘军二人作为被告。
3、 开庭的时间是2021年4月14日上午9时,开庭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
常青路156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法庭。
4、 需要了解诉讼进展的投资人请联系 王建 电话: 15606131306,需要出席旁
听的投资人请提前联系,确认疫情期间的旁听政策。
特此公告!
基金管理人:上海苗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3月6日
|